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公告
决定从4月23日起
在县城以下9个十字路口
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
进行处罚
南街十字口
育才街十字口
东风街十字口
交通局十字口
十字街口
西内环十字口
交警队十字口
湖滨花苑十字口
宋家沟十字口
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
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
来源 | 沁县融媒